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

2018年4月16日   点击人次: 496   

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有关高校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5〕3号)精神,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,推动高校开好创业类课程,我中心决定联合爱课程网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基本情况

我中心与爱课程网联合设立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,面向全国高校,通过课题形式建设50门创业类慕课。首期计划确定20个课题,每个课题提供5万元课题经费,2016年底完成课程建设工作,2017年春季学期在爱课程网投入使用。

二、课题选题指南

课题选题即课程主题,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,由申报单位自主确定。选题要结合行业、地方和学校情况,突出创业工作特色。

选题范围:

(1)通识类创业课程,侧重创业活动某一重要方面,如创业市场、创业团队、创业财务、创业融资、创业模式等;

(2)专业类创业课程,充分结合专业行业实际,如新媒体创业、电商创业、教育行业创业等;

(3)其他有重要意义的选题,如公益创业、女大学生创业等。

三、课题要求

1. 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,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,在创业指导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,具备丰富教学经验。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单位人员参与,鼓励吸收企业创业人士参与。

2. 课题研究任务包括确定课程主题、编制课程大纲、设计课程教学、考评体系和翻转课堂指引等,将全部课程内容制作成慕课在线使用。申报单位要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配套经费支持。

3. 课程将在爱课程网(www.icourses.cn)及我中心相关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开设,并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课程服务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实际运行后反响较好的课程,由我中心颁发课题证书,并参加教育部“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”认定。

4. 课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适合网上公开使用。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,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、法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高校,做好宣传工作,鼓励有关高校积极申报。

申报课题应具备较好的课程教学及研究基础,原则上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,每校限报一个课题。

申报材料:

(1)申报表(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,见附件);

(2)课程大纲(电子版);

(3)1-2课时教学设计(电子版);

(4)1-2段本课程教学视频(电子版,每段5分钟);

(5)其他相关材料。

申报材料(纸质文件和数据光盘)全部通过快递形式邮寄至我中心,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陆馨逸;电话:010-82337258;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7室;邮编:100191。

附件: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申报表

 

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

2016年3月24日


 

附件

 

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申报表

 


申报单位


课题名称

如:《创业市场开发》慕课建设研究

课题

负责人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

年月



民族


学历


职务



职称


教学研究专长



电话


手机



通讯

地址


E-mail



课题

联系人

姓名


性别


职务

职称



电话


手机



通讯

地址


E-mail



其他

主要成员

姓名

单位及职务

联系电话

课题中分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申报单位

银行账号

户名


开户行


账号


教学及

研究基础

教学基础:已开设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名称、开设时间、对象、课程性质、学分、学时、累计学期、教学班、人数、课程质量评价等;研究基础:开展教学研究、承担课题、编撰教材等情况。

课题方案

包括课程建设思路、主要特色、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、经费预算、预期成果等。

课题方案


承诺

与责任

1. 课程内容不存在政治性问题,知识产权清晰,无侵权使用情况。

2. 课程资源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。

3. 按计划完成慕课制作,2016年底完成建设工作,2017年春季学期在爱课程网开课,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课程服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课题负责人签名:

 

            

申报单位

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公章)